圣伯纳犬孕期是多少天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30日 点击:[9]人次
7月1起
《嘉兴市养犬管理条例》
将正式实施!
该条例的适用于嘉兴市(县、市、区)行政区域内的养犬行为以及相关管理活动。
海宁的重点管理区域为:海宁市市区东至524国道(原08省道),南至江南大道-农丰路-洛溪河,西至海涛路,北至洛隆路-海宁大道-由拳路-碧海路-横山港-丹枫路-硖川路合围区域。重点管理区域以外的为一般管理区域。
具体条例将如何实施,CC带着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还记得4月份条例发布时
大家热议最多的就是“一户一犬”制度
现在7月1日政策马上就要实施了
◆◆
一户只能养一犬!
◆◆
条例规定: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
独子
CC在此划重点!
如果做不到这些就要
罚钱 罚钱 罚钱
◆◆
这些地方不管好狗统统都要罚款
◆◆
一户一犬超养的
个人在重点管理区内养犬,每一户籍和每一固定住所限养一只。
超过一只的,没收超出限量的犬只
处3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在小区养犬
◆狗主人必须防止狗狗自己出门!如果自家的狗影响他人时必须即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
◆小区楼道、楼顶、房顶、绿化带等公共区域以及单位集体宿舍、开放式阳台、城市绿地以上地方都不能饲养犬只。
◆不得遗弃、虐待犬只。
违反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户外携带犬只
◆狗主人要给犬只佩戴犬牌!犬只不得由未成年人携带!
◆必须使用2米以内的束犬绳(链)牵领犬只或怀抱、装入犬袋犬笼等措施。
◆大型犬必须佩戴嘴套!携带犬只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避开高峰时间并主动避让他人。
◆狗主人即时清除犬只粪便。
违反的,处200元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禁止饲养烈性犬或大型犬
个人饲养烈性犬或者在重点管理区内饲养大型犬(肩高超过61厘米),除辅助、导盲、导听等需要外。
违反的,处200元以上2000以下罚款
直接没收犬只!
注:人禁养烈性犬品种
1.西藏獒犬及其他獒犬类;2.德国牧羊犬;3.罗威纳犬;4.圣伯纳犬;5.大丹犬;6.高加索山犬;7.伯恩山犬;8.阿富汗猎犬;9.牛头梗;10.英国斗牛犬;11.拳师犬;12.寻血猎犬;13.灵缇犬;14.美国斯塔福梗;15.日本土佐犬;16.马犬(马里奴阿犬);17.杜宾犬(笃宾犬);18.比特犬;19.杜高犬;20.意大利卡斯罗;21.威玛猎犬;22.英国马士提夫;23.菲拉·巴西里罗犬;24.纽芬兰犬;25.波音达猎犬;26.川东猎犬;27.荷兰毛狮犬;28.马洛昆斗牛犬;29.中亚牧羊犬;30.西班牙斗牛梗;31.爱尔兰雪达犬;32.纽波利顿犬;33.比利牛斯獒犬;34.凯利蓝梗;35.含有上述犬只血统的杂交犬。
禁止携带犬只进入以下区域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医疗机构、教育机构、金融机构、封闭式景区、绿道以及少年儿童活动场所;
◆图书馆、博物馆、城市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宾馆、商场、餐饮场所、室内农贸市场;
◆公交车、客运汽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和候车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区域。
违反的,处200以下罚款!
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未对犬只注射疫苗
重点管理区域内实行犬只狂犬病免疫和养犬准养登记制度。
违反的,给予警告
拒不改正的,处1000以下罚款
罚得多的就是——
户外遛狗不牵绳不装笼的可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没收犬只!
目前我市要求养犬要
免疫证、电子芯片和登记证三样齐全。
那么给狗狗办理“身份证”
需要注意些什么呢?
◆◆
办证所需材料
◆◆
个人申请办理的:
(一)本人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簿,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当提供委托书和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二)房产证明或者房屋租赁合同;
(三)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单位申请办理的:
(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和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二)养犬用途说明;
(三)养犬安全管理制度;
(四)犬只管理人身份证明;
(五)专门饲养犬只场所证明;
(六)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
办证流程
◆◆
注意: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为一年。养犬人应当于养犬准养登记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凭养犬准养登记证明和狂犬病免疫证明向养犬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延续。
重点管理区犬只准养登记点:海宁市犬类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海宁市海洲街道长埭路239号
联系电话:0573-87259872
◆◆
电子芯片植入信息
◆◆
目前海宁市有7家宠物所和医院可以进行植入电子芯片。
注意:
1、狗狗植入犬只电子标识前请主人为爱犬洗澡,待犬毛全干后或第二天在进行电子标识的植入。
2、犬年龄超过8岁以上的不建议植入电子标识。
3、生病的犬只、怀孕的犬只、犬年龄小于六个月及以下的犬只推迟植入电子标识。
4、植入芯片后一周内不要佩戴链条、颈圈等,犬主要遛狗则建议用肩背带。
5、植入芯片后给狗狗多喝水,一周内尽量减少外出遛狗的时间。
◆◆
关于疫苗接种
◆◆
犬只出生满三个月后十五日内或者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携带犬只到畜牧兽医主管部门确定的狂犬病免疫点接种狂犬病疫苗,并领取狂犬病免疫证明。
注意: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届满,养犬人未对犬只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由养犬主管部门注销养犬准养登记。
海宁的市民
要养狗就要对它负责
做一个文明、自律的铲屎官
快去给你的狗狗一个身份吧!
海论编辑:CC
—— 你的好友都在围观 ——
双蛋黄雪糕别再吃了 这种人素质太差了这些虫子严重可致命寻找熊猫血捐献者手下留情放过植物7月生日福利
有谁在看?
戳一下小花↓↓